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1.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妻子赋予爱、因而赋予联结在她的丈夫里面,这个观念如今向男人隐藏。事实上,妻子们普遍否认它。原因在于,她们说服男人相信,唯独男人去爱,而她们自己接受这爱;或男人是爱的形式,而她们自己是顺从的形式。当丈夫信以为真时,妻子心里甚至沾沾自喜。妻子说服丈夫相信这一点的原因有很多,全都与妻子们小心谨慎的天性有关(对此,容后再述,尤其有关夫妻冷淡、分居和离婚的原因那一章,即第11章)。之所以说正是妻子赋予或注入爱在丈夫里面,是因为男人里面没有一丁点婚姻之爱,甚至没有一丁点两性情爱,这爱只在妻子和女人里面。在灵界,这一事实活生生地被展示给我。
有一次在灵界谈论这个话题时,被妻子说服的男人们坚持认为是他们在爱,而不是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妻子只是从他们那里接受爱。为解决关于这个奥秘的争论,所有女人,包括妻子们,都从男人那里被撤走了,同时她们当中的两性情爱的气场也被清除了。当这一切被清除后,男人们陷入一种完全陌生并且未曾经历过的状态;他们对此怨声载道。就在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时,女人们被带回来了,妻子们也被带到她们的丈夫面前。女人和妻子们都对他们柔情细语,但男人们对她们的甜言蜜语反应冷淡,并转过身去,彼此说:“这一切是什么?这些女人是什么东西?”当其中一些女人说自己是他们的妻子时,他们回应说:“妻子是什么东西?我们不认识你们。”然而,当妻子们因其丈夫的冷漠无情开始感觉受到伤害,有的甚至开始抽泣时,原先从男人那里被取走的对女性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便恢复了;然后男人们立刻回到先前的状态;热爱婚姻者和热爱女性者都回到各自的状态。这样男人们就确信,没有一丁点婚姻之爱,甚至没有一丁点两性情爱居于男人中间,这爱只在妻子和女人当中。然而,此事过后,妻子们出于自己的谨慎,又诱使男人们相信爱居于他们当中,并且它的某些火花能从他们传到妻子那里。
在此援引这次经历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妻子是爱的形式,丈夫是爱的接受者。男人照他们所拥有的智慧,尤其是基于宗教信仰的智慧,即要独独爱自己的妻子而接受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爱情唯独指向自己的妻子时,它是集中的;它也是高尚的,故保持强劲、稳固和持久。否则,它就会如同从粮仓里取出麦子扔给狗吃,致使家里发生饥荒。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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