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每个人都是由灵魂、心智和身体构成的。灵魂是至内层,故在起源上是属天的;心智是中间层,故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身体是最表层,故在起源上是属世的。在起源上属天或属灵的事物不在真实的空间内,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维度或地方不是属灵事物的属性。由于空间仅仅是一种表象,所以远和近也只是一种表象。在灵界,远和近的表象取决于爱的相似性、关系和亲密度,如我在我的书中经常对灵界进行调查并证明的那样。
在此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人的灵魂和心智不像身体那样在空间中,因为就像刚才说的,它们在起源上是属天、属灵的。它们因不在空间中,故能联结如同一体,尽管同时身体没有被如此联结。彼此恩爱的夫妻尤其如此。不过,由于女人出自男人,而他们的联结是一种重新联结,故凭理性可以看出,这不是联结为一体,而是一种附着;这种附着会照着他们的爱情而越来越亲密和接近,在享有婚姻真爱的人身上近乎接触。这种附着可被称为属灵的同居,属灵的同居只可能存在于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当中,无论他们在身体上何等遥远。即便在尘世,证明这一点的经验也比比皆是。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和心智联结为一体。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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