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每个人都是由灵魂、心智和身体构成的。灵魂是至内层,故在起源上是属天的;心智是中间层,故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身体是最表层,故在起源上是属世的。在起源上属天或属灵的事物不在真实的空间内,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维度或地方不是属灵事物的属性。由于空间仅仅是一种表象,所以远和近也只是一种表象。在灵界,远和近的表象取决于爱的相似性、关系和亲密度,如我在我的书中经常对灵界进行调查并证明的那样。
在此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人的灵魂和心智不像身体那样在空间中,因为就像刚才说的,它们在起源上是属天、属灵的。它们因不在空间中,故能联结如同一体,尽管同时身体没有被如此联结。彼此恩爱的夫妻尤其如此。不过,由于女人出自男人,而他们的联结是一种重新联结,故凭理性可以看出,这不是联结为一体,而是一种附着;这种附着会照着他们的爱情而越来越亲密和接近,在享有婚姻真爱的人身上近乎接触。这种附着可被称为属灵的同居,属灵的同居只可能存在于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当中,无论他们在身体上何等遥远。即便在尘世,证明这一点的经验也比比皆是。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和心智联结为一体。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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