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每个人都是由灵魂、心智和身体构成的。灵魂是至内层,故在起源上是属天的;心智是中间层,故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身体是最表层,故在起源上是属世的。在起源上属天或属灵的事物不在真实的空间内,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维度或地方不是属灵事物的属性。由于空间仅仅是一种表象,所以远和近也只是一种表象。在灵界,远和近的表象取决于爱的相似性、关系和亲密度,如我在我的书中经常对灵界进行调查并证明的那样。
在此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人的灵魂和心智不像身体那样在空间中,因为就像刚才说的,它们在起源上是属天、属灵的。它们因不在空间中,故能联结如同一体,尽管同时身体没有被如此联结。彼此恩爱的夫妻尤其如此。不过,由于女人出自男人,而他们的联结是一种重新联结,故凭理性可以看出,这不是联结为一体,而是一种附着;这种附着会照着他们的爱情而越来越亲密和接近,在享有婚姻真爱的人身上近乎接触。这种附着可被称为属灵的同居,属灵的同居只可能存在于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当中,无论他们在身体上何等遥远。即便在尘世,证明这一点的经验也比比皆是。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和心智联结为一体。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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