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8章 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这就是主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这句话的意思
156f.从创世记和主的话明显可知,自创世时男人和女人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这二者仍存在于男人和女人里面。在创世之书,也就是创世记中,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的名要叫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24)
主在马太福音中也说了同样的话: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那起初造男造女者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二者都有重新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重新联结是指合为一个人,这一点从创世记中将在一起的这二者称为“人”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我们读到:
当神造人的日子,祂造男造女,称其名为人。(创世记5:1,2)
我们在此读到:“祂称其名为亚当”,而在希伯来语,“亚当”和“人”是同一个词。此外,在一起的这二者也被称为“人”(创世记1:27;3:22-24)。“一体”也表示一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凡有血气的”这个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凡有血气的”就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14:5;以西结书20:48;21:4,5等)。
我在《属天的奥秘》(此书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两本书的灵义)一书已经说明,被建成一个女人的“男人的肋骨”、在其原处合起来的“肉”、“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结婚后要离开的父母”,以及“与妻子连合”分别是什么意思。那里说明,“肋骨”不是指一根肋骨,“肉”不是指肉,“骨”不是指骨头,“连合”也不是指连合,而是指与它们相对应、因而由它们所表示的属灵事物。它们表示将二人合为一个人的属灵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正是婚姻之爱将他们联结起来,这爱是属灵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男人对智慧的爱被转录到妻子里面,接下来的章节将充分证明这一点。但目前我不能离题,远离此处所讨论的主题,也就是夫妻二人通过灵魂和心智的联结而成为一体的结合,现按以下顺序阐明这种联结:
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
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
⑶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理解联结,因此丈夫的理解与妻子的意愿联结。
⑷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则是变化无常的。
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
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
⑺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联结是从内进行的,但与其道德智慧的联结是从外进行的。
⑻为实现这种联结,妻子被赋予洞察丈夫情感,并极其谨慎地引导它们的能力。
⑼妻子们出于极其必要的理由而将这种洞察力藏在自己里面,瞒着丈夫,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因而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能牢固建立起来。
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
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
⑿妻子通过关注丈夫意愿的渴望而与他联结。
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
⒁妻子通过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而与他联结;不过,这一切取决于他们对彼此的属灵之爱。
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
⒃既有适合男人的职责,也有适合妻子的职责;妻子不能参与适合男人的职责,男人也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妻子的职责。
⒄这些职责还随着他们互相帮助而将这二人联结为一体,同时构成一个家庭。
⒅随着他们以上述方式联结,夫妻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觉得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
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
(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22)这些若不是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是绝无可能存在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7.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刚才从创世记已经说明,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的。由此可知,两性都具有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因为凡从某人身上所取之物,都带有并保留某种出自此人的个性、形成它的个性之物。它因具有类似性质,故渴望重新联结;并且一旦重新联结,它在对方里面如同在自己里面,反之亦然(即它在自己里面如同在对方里面)。毫无疑问,两性都具有与对方结合的能力,或他们能被联结;同样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联结起来的倾向;因为我们的亲身经验证明了这两个事实。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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