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8章 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这就是主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这句话的意思
156f.从创世记和主的话明显可知,自创世时男人和女人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这二者仍存在于男人和女人里面。在创世之书,也就是创世记中,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的名要叫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24)
主在马太福音中也说了同样的话: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那起初造男造女者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二者都有重新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重新联结是指合为一个人,这一点从创世记中将在一起的这二者称为“人”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我们读到:
当神造人的日子,祂造男造女,称其名为人。(创世记5:1,2)
我们在此读到:“祂称其名为亚当”,而在希伯来语,“亚当”和“人”是同一个词。此外,在一起的这二者也被称为“人”(创世记1:27;3:22-24)。“一体”也表示一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凡有血气的”这个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凡有血气的”就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14:5;以西结书20:48;21:4,5等)。
我在《属天的奥秘》(此书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两本书的灵义)一书已经说明,被建成一个女人的“男人的肋骨”、在其原处合起来的“肉”、“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结婚后要离开的父母”,以及“与妻子连合”分别是什么意思。那里说明,“肋骨”不是指一根肋骨,“肉”不是指肉,“骨”不是指骨头,“连合”也不是指连合,而是指与它们相对应、因而由它们所表示的属灵事物。它们表示将二人合为一个人的属灵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正是婚姻之爱将他们联结起来,这爱是属灵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男人对智慧的爱被转录到妻子里面,接下来的章节将充分证明这一点。但目前我不能离题,远离此处所讨论的主题,也就是夫妻二人通过灵魂和心智的联结而成为一体的结合,现按以下顺序阐明这种联结:
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
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
⑶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理解联结,因此丈夫的理解与妻子的意愿联结。
⑷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则是变化无常的。
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
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
⑺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联结是从内进行的,但与其道德智慧的联结是从外进行的。
⑻为实现这种联结,妻子被赋予洞察丈夫情感,并极其谨慎地引导它们的能力。
⑼妻子们出于极其必要的理由而将这种洞察力藏在自己里面,瞒着丈夫,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因而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能牢固建立起来。
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
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
⑿妻子通过关注丈夫意愿的渴望而与他联结。
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
⒁妻子通过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而与他联结;不过,这一切取决于他们对彼此的属灵之爱。
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
⒃既有适合男人的职责,也有适合妻子的职责;妻子不能参与适合男人的职责,男人也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妻子的职责。
⒄这些职责还随着他们互相帮助而将这二人联结为一体,同时构成一个家庭。
⒅随着他们以上述方式联结,夫妻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觉得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
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
(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22)这些若不是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是绝无可能存在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7.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刚才从创世记已经说明,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的。由此可知,两性都具有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因为凡从某人身上所取之物,都带有并保留某种出自此人的个性、形成它的个性之物。它因具有类似性质,故渴望重新联结;并且一旦重新联结,它在对方里面如同在自己里面,反之亦然(即它在自己里面如同在对方里面)。毫无疑问,两性都具有与对方结合的能力,或他们能被联结;同样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联结起来的倾向;因为我们的亲身经验证明了这两个事实。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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