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8章 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这就是主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这句话的意思
156f.从创世记和主的话明显可知,自创世时男人和女人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这二者仍存在于男人和女人里面。在创世之书,也就是创世记中,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的名要叫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24)
主在马太福音中也说了同样的话: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那起初造男造女者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二者都有重新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重新联结是指合为一个人,这一点从创世记中将在一起的这二者称为“人”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我们读到:
当神造人的日子,祂造男造女,称其名为人。(创世记5:1,2)
我们在此读到:“祂称其名为亚当”,而在希伯来语,“亚当”和“人”是同一个词。此外,在一起的这二者也被称为“人”(创世记1:27;3:22-24)。“一体”也表示一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凡有血气的”这个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凡有血气的”就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14:5;以西结书20:48;21:4,5等)。
我在《属天的奥秘》(此书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两本书的灵义)一书已经说明,被建成一个女人的“男人的肋骨”、在其原处合起来的“肉”、“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结婚后要离开的父母”,以及“与妻子连合”分别是什么意思。那里说明,“肋骨”不是指一根肋骨,“肉”不是指肉,“骨”不是指骨头,“连合”也不是指连合,而是指与它们相对应、因而由它们所表示的属灵事物。它们表示将二人合为一个人的属灵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正是婚姻之爱将他们联结起来,这爱是属灵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男人对智慧的爱被转录到妻子里面,接下来的章节将充分证明这一点。但目前我不能离题,远离此处所讨论的主题,也就是夫妻二人通过灵魂和心智的联结而成为一体的结合,现按以下顺序阐明这种联结:
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
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
⑶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理解联结,因此丈夫的理解与妻子的意愿联结。
⑷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则是变化无常的。
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
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
⑺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联结是从内进行的,但与其道德智慧的联结是从外进行的。
⑻为实现这种联结,妻子被赋予洞察丈夫情感,并极其谨慎地引导它们的能力。
⑼妻子们出于极其必要的理由而将这种洞察力藏在自己里面,瞒着丈夫,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因而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能牢固建立起来。
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
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
⑿妻子通过关注丈夫意愿的渴望而与他联结。
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
⒁妻子通过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而与他联结;不过,这一切取决于他们对彼此的属灵之爱。
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
⒃既有适合男人的职责,也有适合妻子的职责;妻子不能参与适合男人的职责,男人也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妻子的职责。
⒄这些职责还随着他们互相帮助而将这二人联结为一体,同时构成一个家庭。
⒅随着他们以上述方式联结,夫妻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觉得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
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
(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22)这些若不是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是绝无可能存在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7.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刚才从创世记已经说明,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的。由此可知,两性都具有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因为凡从某人身上所取之物,都带有并保留某种出自此人的个性、形成它的个性之物。它因具有类似性质,故渴望重新联结;并且一旦重新联结,它在对方里面如同在自己里面,反之亦然(即它在自己里面如同在对方里面)。毫无疑问,两性都具有与对方结合的能力,或他们能被联结;同样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联结起来的倾向;因为我们的亲身经验证明了这两个事实。
134. 在此,我插入几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人界,有一次我去教堂,那里有一个大型聚会。在布道开始之前,他们就救赎这个话题展开一场讨论。这个教堂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不过,屋顶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敞口,天堂之光便由此照进来,使里面比两边有窗户还要明亮。看哪,他们在讨论救赎时,一片乌云忽然从北方飘来,遮住了这个敞口,使里面一片漆黑,以致他们看不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目瞪口呆时,只见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他们透过裂隙看见众天使从天而降,将乌云驱散到两边,使教堂再度充满光明。然后,众天使派出其中一位降下来进入教堂,以他们之名询问他们在争论什么,致使如此浓密的乌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讨论的话题是神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所施行的救赎,祂由此而遮罪,并将人类从诅咒和永死中解救出来。被差下来的这个天使闻言说:“为何要通过十字架受难?请解释一下。”
于是,一个牧师走上前来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和所信的:父神向人类发怒、诅咒它,将其关在祂宽恕的大门外,声称全人类注定灭亡、受到诅咒,并把他们扔进地狱;祂愿意让祂儿子来担当这个诅咒,儿子也同意了,并为此降下来,取了人的样式,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从而将人类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加拉太书3:13)。儿子就这样通过调解和代求平息了父亲的怒气;然后父亲因对祂儿子的爱,并目睹了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决定宽恕世人;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愤怒之子和诅咒之子变为恩典和蒙福之子,使他们成为公义、拯救他们。剩下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愤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在我们的信中,单凭这信就能称义并得救。”
听到这番话,那天使沉默了好一会。他无比震惊,但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基督教界怎会变得如此疯狂?竟偏离正常理智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居然从这种悖论中推出救赎的基本信条。谁不明白这与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神的圣爱及其圣智,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哪一个正派的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甚至飞禽走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它的幼雏或幼崽。太可怕了!取消对人类每一位成员的呼召,这岂不违背祂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规定各人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秩序法则,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其爱和怜悯从人那里,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通过目睹祂儿子的痛苦才回到怜悯中,且由于怜悯是神的本质,故才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中,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脱离那本质是极其恶毒的,因为那本质自永恒到永恒就是祂自己。
还有,将救赎的公义(这救赎本身是神全能的一部分)植入在诸如你们的信之类的事物中,把它转给或归于一个人,没有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就宣称他是公义、纯净和圣洁的,这可能吗?仅仅通过将公义转给人,由此使不义变为公义,使诅咒变为蒙福,就能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这可能吗?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变为天堂,将天堂变为地狱,或将龙变为米迦勒,将米迦勒变为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争战,这可能吗?除了将你们信的分配从这个人收回,并赋予另一个人外,还有需要做的事吗?你们这是迫使我们在天堂的人永远活在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担当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变得无罪,罪犯因此被洁净,这并不符合公义公平。这岂不违背神性公义和人性公平?基督教界仍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何为秩序。神在创世的同时就将这秩序引入这个世界中,神不可能违背那秩序,那样祂就是在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从天上降下光来。接着,他叹了口气说:“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这样祷告,也这样去信。人人都在说:‘仁慈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宝血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我们这位牧师还补充道:‘请为我们差遣圣灵来。’”然后,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通过对圣言肤浅的理解来预备眼膏,把它们抹在那些被自己的信弄瞎了双眼之人的眼上;或由此制作药膏,抹在自己的信条所造成的伤口上,却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它们已变成慢性的了。所以,去找站在那边的那个人,”然后,他指着我,“他会通过主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行为,而是主人性与父神性的合一;救赎则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若主在世时没有成就这一切,没有人会得救,无论地上还是天上。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这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称作选民。”说完,教堂两边出现了窗户,亮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只见基路伯在光芒中飞翔;然后,这位天使通过屋顶的敞口被提上去,与他的同伴们会合,我们也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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