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5

155.⒀贞洁不适用

155.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这些人,是因为发誓永远独身后,他们就抛弃了婚姻之爱,而贞洁只适用于婚姻之爱。还因为,创造和出生会引入性倾向,当这种性倾向被克制和压抑时,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温暖,有时转化为灼热,从身体上升到灵的层面,攻击它,有时玷污它。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以这种方式被玷污的灵有可能玷污宗教观念,将其从内层,就是它们居于圣洁之处,驱逐到外层,就是它们变成纯粹的外在言行之处。所以,主规定,这种独身主义只存在于那些进行外在敬拜,也就是没有靠近主或阅读圣言的人当中。对这种人来说,独身的承诺和贞洁的誓言不会危及永生,不像那些进行内在敬拜的人。再加上有许多人并非自愿进入这种生活状态,有些人在自主运用理性之前就过上这种生活,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远离世界而过上这种生活。

在那些为了使自己的心思远离世俗,以便自由敬拜神而选择这种生活状态的人当中,只有那些以前曾怀有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或后来获得并持守这爱的人才是贞洁的,因为贞洁只适用于对这种生活的热爱。也正因如此,死后,在修道院生活的所有人最终都从自己的誓言被释放出来,得到自由,以便他们能照着内心的祈祷和爱的渴望选择或独身或婚姻的生活。那些热爱敬拜的属灵事物之人若此时选择婚姻生活,就会在天堂结婚;而那些选择独身生活的人则被送往同类那里,这些人住在天堂的边缘。

我曾问天使,那些专注于虔诚、献身神性敬拜,从而远离这个世界的欺骗和肉体情欲,并为此发誓永保童贞的修女,是否被接入天堂,在那里照自己的信仰成为最先蒙福者。天使回答说:“她们的确被接入天堂,但她们感受到那里婚姻之爱的气场后就感到沮丧、焦虑;于是便离开,被放了出去;有些是自愿离开的,有些是请求允许离开的,有些是被命令离开的。一旦她们到了天堂的外围,就有一条路向她们打开;这路通向她们在世时过着类似生活的同伴那里。这令她们感到愉快,而不是忧伤,并且她们彼此快乐。”


真实的基督教 #341

341.若认为生活良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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