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3

153.⑾贞洁不适用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真实的基督教 #618

618.人借以重生的

618.人借以重生的方法有三种,即:主、信与仁。这三者若不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被揭示出来,就会深藏起来,就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宝石。事实上,它们从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眼前隐藏,哪怕他们读圣言上百遍,甚至上千遍;然而,在那里他们就站在亮光之中。关于主,凡执着于当今之信的人,谁肯睁开双眼看到其中的下列教义: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叫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不计其数的类似陈述?他们之所以看不到,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真理,因而没有处在使这类事物明显可见的光明中。即便他们被赋予光明,其虚假也会扼杀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被删除的短语或人们行走并穿越的地下通道那样无人理会。谈及这些事是叫人知道,没有真理,朝向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看到。
关于信仰,没有真理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个单一实体。良善就像信仰的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所以,谈论信仰或有信仰,却对其真理一无所知,好比将灵魂从身体中拉出来,然后与那看不见的物体进行对话一样。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所有真理都发光,光照信仰,并使它的脸显为可见。仁爱的情形也差不多,它发出出热来,这热与真理之光结合,犹如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这种结合使得地上的动植物重新繁育。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拥有信仰的真理,同时拥有构成仁爱的各种良善时,它们同样在人里面结合。因为如我在信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信仰的真理都会发出启示之光,每一种仁爱的良善都会发出点燃之热;属灵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二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你们应当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46)
在灵界,主就是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光启示,热点燃;主藉二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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