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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