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3

153.⑾贞洁不适用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真实的基督教 #207

207.如今,能使人

207.如今,能使人明白圣言属灵之义的对应学已被揭示出来。因为教会的神圣真理正逐渐进入光明,而圣言的属灵之义就是由这些真理构成的。当这些真理在人里面时,圣言的字义就无法被歪曲。圣言的字义能被掰向任意方向,若被掰向虚假,那么其神圣,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就都被摧毁。而若被掰向真理,其神圣就得以保持。我将在下文详述这个问题(260,508节)。如今,属灵之义正被打开。这就是启示录(19:11-18)所描述的约翰看见天开了和一匹白马,还看见并听见站在太阳中的一位天使叫众人来赴大筵席所表示的。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属灵之义得不到承认。这一现实就是兽与地上的王将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位争战(启示录19:19),以及龙追赶那生了儿子的妇人,直追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她冲去(启示录12:13-17)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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