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3

153.⑾贞洁不适用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0

SS20.(d)这灵

SS20.(d)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87—105节)已说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及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然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对应,尽管在上古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那时,对应学是学问中的学问,或说至高无上的学问,并且如此普遍,以至于所有著作和书卷都是通过对应写成的。

约伯记这本古书就充满对应。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和古代神话,就具有类似性质,它们无非是对应。所有古代教会都是代表天上事物的教会;它们的仪式,以及它们的敬拜设立所依据的律例纯由对应构成。建立在雅各子孙当中的教会,其一切事物也是如此;他们的燔祭和祭物,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会幕及其中一切事物,他们的节期,如除酵节、住棚节、七七节或收割节,还有亚伦和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以及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都是对应;此外涉及其敬拜和生活的一切律例和典章同样是对应。

由于神性事物在世上以对应显现,所以圣言纯粹通过对应写成。因此,主通过对应说话,因为祂出于祂的神性说话。事实上,凡从神性发出之物,在降至自然界时,都会转化为诸如对应于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将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储存并隐藏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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