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前者,是因为他们不知何为贞洁,甚至不知还有贞洁这回事。贞洁是婚姻的属性,如前面对第1个要点的解读。但是,凡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对待婚姻也是不贞洁的;而事实上,对夫妻来说,正是宗教信仰使他们贞洁。因此,在这些人看来,没有什么东西是贞洁的,和他们谈论贞洁是枉然。这类人是确定通奸者(confirmed adulterers)。另一方面,比起前者,那些不认为通奸有害社会之人,更不知贞洁为何物,甚至更不知贞洁的存在;因为他们是有意通奸者(purposeful adulterers)。他们即便声称通奸比婚姻更不贞洁,也只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为对他们来说,婚姻是冷淡的;那些出于这种冷淡谈论贞洁之热的人,对婚姻之爱的贞洁之热没有任何概念。在本书第二部分有关通奸者的疯狂那一章我们会看到他们的秉性,以及思想观念、因而言语内在的性质。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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