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2.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贞洁之所以不适用于前者,是因为他们不知何为贞洁,甚至不知还有贞洁这回事。贞洁是婚姻的属性,如前面对第1个要点的解读。但是,凡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对待婚姻也是不贞洁的;而事实上,对夫妻来说,正是宗教信仰使他们贞洁。因此,在这些人看来,没有什么东西是贞洁的,和他们谈论贞洁是枉然。这类人是确定通奸者(confirmed adulterers)。另一方面,比起前者,那些不认为通奸有害社会之人,更不知贞洁为何物,甚至更不知贞洁的存在;因为他们是有意通奸者(purposeful adulterers)。他们即便声称通奸比婚姻更不贞洁,也只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为对他们来说,婚姻是冷淡的;那些出于这种冷淡谈论贞洁之热的人,对婚姻之爱的贞洁之热没有任何概念。在本书第二部分有关通奸者的疯狂那一章我们会看到他们的秉性,以及思想观念、因而言语内在的性质。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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