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50

150.⑻贞洁不适用

150.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这是因为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以及诸如属婚姻的那类事物(参看139节);对那些丝毫不知道婚姻倾向的人来说,谈不上什么贞洁。因为贞洁在他们看来如同虚无,人对虚无不可能有什么感情,也不可能有什么想法。不过,这种虚无过后,随之而来的是对婚姻的最初感觉,就是两性情爱的果效。少男少女在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之前,通常被视为贞洁。不过,这是由于他们不知贞洁为何物。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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