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朝向婚姻的内在倾向和外在倾向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植入每个人。内在倾向是属灵的,外在倾向是属世的。人首先进入外在倾向,然后随着他逐渐变得属灵而进入内在倾向。因此,若他停留在外在或属世的婚姻倾向中,那么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就被遮盖,仿佛蒙上一层面纱,直到最终他丝毫不知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甚至称其为空洞的概念。但人若变得属灵,就开始对它有所了解,后来则对其性质形成某种概念,从而逐步感受到它的魅力、愉悦和快乐。随着这一切的发生,上述外在与内在倾向之间的那层面纱开始变薄,可以说渐渐融化,最终溶解并消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朝向婚姻的外在倾向的确存留,但它的糟粕不断被内在倾向清除和净化,直到外在倾向可以说变成内在倾向的一张脸,并从内在倾向中的幸福获得自己的快乐,同时获得自己的生命及其性能力的快乐。这就是弃绝淫行,婚姻由此变得贞洁。
有人或许认为,内在倾向从外在倾向分离,或将外在倾向从自身分离后所保留的外在倾向,与尚未分离的外在倾向没什么不同。但我从天使那里得知,这二者完全不同。他们说,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摆脱了一切淫乱,因为内在倾向不可能是淫乱的,只以贞洁为乐;并且,它将类似特性带入其外在倾向,在其中感受自己的快乐。从内在倾向分离出去的外在倾向则完全不同。天使说,这种倾向无论整体还是每一部分,都是淫乱的。他们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上等水果,其美味与芳香渗透到果皮,并将其转变为与它们相对应的形式。
他们还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一个取之不尽的粮仓,从中所取走的不断重新复原;但却将从内在倾向分离的外在倾向比作簸箕里的麦子,若扬出这一簸箕麦子,就只剩下被风吹散的糠秕了。若不弃绝淫乱成分,婚姻之爱就是这种情形。
306.“孝敬父母”的灵义是指崇敬和热爱神与教会。从灵义上说,父亲是指神,祂是所有人的父亲;母亲是指教会。天堂的孩子和天使不认识其他的父或母,因为主借着教会使他们重生。因此,主说: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这是对着天堂的孩子和天使说的,不是对着地上的孩子和世人说的。在主祷文中,也有类似的教导,如:“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
在灵义上,母亲是指教会,原因是:教会用属灵的食物喂养子女,犹如世上的母亲用属世的食物喂养子女。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教会经常被称作母亲。如: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5)
又如: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那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那一个债主呢?(以赛亚书50:1;以西结书16:45;19:10)
再如福音书:
耶稣伸手指着门徒,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9,50;马可福音3:33-35;路加福音8:21;约翰福音1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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