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朝向婚姻的内在倾向和外在倾向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植入每个人。内在倾向是属灵的,外在倾向是属世的。人首先进入外在倾向,然后随着他逐渐变得属灵而进入内在倾向。因此,若他停留在外在或属世的婚姻倾向中,那么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就被遮盖,仿佛蒙上一层面纱,直到最终他丝毫不知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甚至称其为空洞的概念。但人若变得属灵,就开始对它有所了解,后来则对其性质形成某种概念,从而逐步感受到它的魅力、愉悦和快乐。随着这一切的发生,上述外在与内在倾向之间的那层面纱开始变薄,可以说渐渐融化,最终溶解并消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朝向婚姻的外在倾向的确存留,但它的糟粕不断被内在倾向清除和净化,直到外在倾向可以说变成内在倾向的一张脸,并从内在倾向中的幸福获得自己的快乐,同时获得自己的生命及其性能力的快乐。这就是弃绝淫行,婚姻由此变得贞洁。
有人或许认为,内在倾向从外在倾向分离,或将外在倾向从自身分离后所保留的外在倾向,与尚未分离的外在倾向没什么不同。但我从天使那里得知,这二者完全不同。他们说,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摆脱了一切淫乱,因为内在倾向不可能是淫乱的,只以贞洁为乐;并且,它将类似特性带入其外在倾向,在其中感受自己的快乐。从内在倾向分离出去的外在倾向则完全不同。天使说,这种倾向无论整体还是每一部分,都是淫乱的。他们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上等水果,其美味与芳香渗透到果皮,并将其转变为与它们相对应的形式。
他们还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一个取之不尽的粮仓,从中所取走的不断重新复原;但却将从内在倾向分离的外在倾向比作簸箕里的麦子,若扬出这一簸箕麦子,就只剩下被风吹散的糠秕了。若不弃绝淫乱成分,婚姻之爱就是这种情形。
300.在灵界,人“名”不仅仅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名字的使用明显可知。凡在灵界者都不再使用在世受洗时所接受、或出于其父、先祖的名字,每个人都根据其品质而得名,天使则根据其道德和属灵的生活而得名。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11)
在撒狄,我有几个名字,他们还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12)
“迦百列”和“米迦勒”并非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指的是天堂中所有天使,他们拥有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圣言中的人名与地名也并非表示人和地方,而表示教会事物。即使在世间,“名字”也并非仅表示人名,也表示这人的品质,因为品质与名字难以分开。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为了名或为了他的名声这样做”或“这人大名鼎鼎”,意思是他因着所拥有的品质而著名,例如才华、博学、成就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损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损和诽谤他的生活方式。这二者在观念上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名声因此被毁。同样,人若以大不敬的方式说出一个国王、贵族或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权威和尊严。再如,人若以轻蔑的语气提及另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看不起他的生活方式。这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国家的法律都禁止诽谤和侮辱人的名字,因为名字等同于他的品质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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