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8

148.朝向婚姻的内

148.朝向婚姻的内在倾向和外在倾向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植入每个人。内在倾向是属灵的,外在倾向是属世的。人首先进入外在倾向,然后随着他逐渐变得属灵而进入内在倾向。因此,若他停留在外在或属世的婚姻倾向中,那么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就被遮盖,仿佛蒙上一层面纱,直到最终他丝毫不知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甚至称其为空洞的概念。但人若变得属灵,就开始对它有所了解,后来则对其性质形成某种概念,从而逐步感受到它的魅力、愉悦和快乐。随着这一切的发生,上述外在与内在倾向之间的那层面纱开始变薄,可以说渐渐融化,最终溶解并消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朝向婚姻的外在倾向的确存留,但它的糟粕不断被内在倾向清除和净化,直到外在倾向可以说变成内在倾向的一张脸,并从内在倾向中的幸福获得自己的快乐,同时获得自己的生命及其性能力的快乐。这就是弃绝淫行,婚姻由此变得贞洁。

有人或许认为,内在倾向从外在倾向分离,或将外在倾向从自身分离后所保留的外在倾向,与尚未分离的外在倾向没什么不同。但我从天使那里得知,这二者完全不同。他们说,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摆脱了一切淫乱,因为内在倾向不可能是淫乱的,只以贞洁为乐;并且,它将类似特性带入其外在倾向,在其中感受自己的快乐。从内在倾向分离出去的外在倾向则完全不同。天使说,这种倾向无论整体还是每一部分,都是淫乱的。他们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上等水果,其美味与芳香渗透到果皮,并将其转变为与它们相对应的形式。

他们还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一个取之不尽的粮仓,从中所取走的不断重新复原;但却将从内在倾向分离的外在倾向比作簸箕里的麦子,若扬出这一簸箕麦子,就只剩下被风吹散的糠秕了。若不弃绝淫乱成分,婚姻之爱就是这种情形。


真实的基督教 #294

294.这条诫命的属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之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耶和华,祂降世实行救赎,若非如此,没有一个世人和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再无别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 。(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
耶和华如此说:“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祢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何西阿书13:4)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60:16)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43:14;49:7;54:8)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9,10)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21 )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主,我们的救主,就是耶和华自己,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这就是该诫命的属灵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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