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朝向婚姻的内在倾向和外在倾向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植入每个人。内在倾向是属灵的,外在倾向是属世的。人首先进入外在倾向,然后随着他逐渐变得属灵而进入内在倾向。因此,若他停留在外在或属世的婚姻倾向中,那么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就被遮盖,仿佛蒙上一层面纱,直到最终他丝毫不知内在或属灵的婚姻倾向,甚至称其为空洞的概念。但人若变得属灵,就开始对它有所了解,后来则对其性质形成某种概念,从而逐步感受到它的魅力、愉悦和快乐。随着这一切的发生,上述外在与内在倾向之间的那层面纱开始变薄,可以说渐渐融化,最终溶解并消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朝向婚姻的外在倾向的确存留,但它的糟粕不断被内在倾向清除和净化,直到外在倾向可以说变成内在倾向的一张脸,并从内在倾向中的幸福获得自己的快乐,同时获得自己的生命及其性能力的快乐。这就是弃绝淫行,婚姻由此变得贞洁。
有人或许认为,内在倾向从外在倾向分离,或将外在倾向从自身分离后所保留的外在倾向,与尚未分离的外在倾向没什么不同。但我从天使那里得知,这二者完全不同。他们说,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摆脱了一切淫乱,因为内在倾向不可能是淫乱的,只以贞洁为乐;并且,它将类似特性带入其外在倾向,在其中感受自己的快乐。从内在倾向分离出去的外在倾向则完全不同。天使说,这种倾向无论整体还是每一部分,都是淫乱的。他们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上等水果,其美味与芳香渗透到果皮,并将其转变为与它们相对应的形式。
他们还将出于内在倾向的外在倾向比作一个取之不尽的粮仓,从中所取走的不断重新复原;但却将从内在倾向分离的外在倾向比作簸箕里的麦子,若扬出这一簸箕麦子,就只剩下被风吹散的糠秕了。若不弃绝淫乱成分,婚姻之爱就是这种情形。
285.该律法因是联结主与人,并人与主的工具,故被称为“约”和“证言”(Testimony)。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它产生结合,之所以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定的条款。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而“证言”表示对条约的确认和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适用于神,另一块适用于人。结合是主成就的,不过,前提是人必须实践写给他的那块石版上的条约。主一直临在,并想要进入;而人必须凭主所赐予他的自由意志向祂开放,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刻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存放它们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21;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结合,故经上论到主说,祂将成为“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好、联系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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