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7.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原因在于,贞洁就是除去不贞洁。这是一条普世法则,即:人越移除邪恶,良善就越有机会取代它;而且,越恨恶邪恶,就越喜爱良善,反之亦然。因此,淫乱越被逐出,婚姻的贞洁就越进入。婚姻之爱照着淫乱被逐出的程度而得以净化和提纯,这种说法一经提出并听闻,谁都能凭普遍的感觉明白,无需证明。但由于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普遍感觉,所以有必要举证说明。这些证据如下:婚姻之爱一旦破裂,就会变得冷淡,这种冷淡就是它的死亡;因为不贞洁的爱之热会熄灭它。这两种对立的热无法共存,否则,一方必逐出另一方,并剥夺它的能力。所以,当婚姻之爱的热移除并逐出淫乱之爱的热时,婚姻之爱就开始变得温暖宜人,而快乐的感觉则使它发芽、开花,就像春天的果园或玫瑰园那样;只不过一个是尘世太阳的光和热在春天混合的效果,另一个是灵界太阳的光和热在春天混合的效果。
482.人若在属灵事务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在政治、道德和属世的事务上也不会有自由意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务在人的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好比身体里的灵魂。它们之所以占据最高位置,是因为那里有一道门,主经此门进入人内。在此之下的政治、道德与属世事务在人里面都从居于它们之上的属灵事务接受生命。因为生命通过最高区域从主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就是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事的能力,所以可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便来自此源头,而非其它源头。人通过属灵自由觉知良善和真理,以及社会事务上的正义和公平;这种觉知本质上就是理解本身。
人在属灵事务上的自由意志好比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其思维的不断变化而被吸入、停留和呼出。若没有这自由,他将比经受梦魇、心绞痛或哮喘还要糟糕。它还好比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血液供应不上,那么心脏先是悸动,继而抽搐几下,然后完全停止跳动。它又好比运动中的身体,只要身体还有能量,它就保持运动;当能量耗尽时,就会停下来。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也是如此。这二者,就是选择自由和意愿,可称作人的“活力”(living effort或active energy)。因为意愿停止,行动就停止;选择的自由停止,意愿也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其情形好比卸下机器上的轮子,拆掉风车上的扇叶,或扯走船上的风帆;甚至如同垂死之人呼出最后一口气;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就在于他在属灵事务上的自由意志。当听说如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自由意志时,天使们潸然泪下,称这种否认简直是疯狂极点之上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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