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7

147.⑺只有出于宗

147.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原因在于,贞洁就是除去不贞洁。这是一条普世法则,即:人越移除邪恶,良善就越有机会取代它;而且,越恨恶邪恶,就越喜爱良善,反之亦然。因此,淫乱越被逐出,婚姻的贞洁就越进入。婚姻之爱照着淫乱被逐出的程度而得以净化和提纯,这种说法一经提出并听闻,谁都能凭普遍的感觉明白,无需证明。但由于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普遍感觉,所以有必要举证说明。这些证据如下:婚姻之爱一旦破裂,就会变得冷淡,这种冷淡就是它的死亡;因为不贞洁的爱之热会熄灭它。这两种对立的热无法共存,否则,一方必逐出另一方,并剥夺它的能力。所以,当婚姻之爱的热移除并逐出淫乱之爱的热时,婚姻之爱就开始变得温暖宜人,而快乐的感觉则使它发芽、开花,就像春天的果园或玫瑰园那样;只不过一个是尘世太阳的光和热在春天混合的效果,另一个是灵界太阳的光和热在春天混合的效果。

真实的基督教 #105

105.主不得不经经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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