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然而,要知道,无论在世人还是天使当中,婚姻之爱都不会变得绝对贞洁或纯净,仍会残留某种附着在这爱上的不贞洁或不纯净的事物;不过,这某种事物在性质上却不同于出自不贞洁之物。对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贞洁在上,不贞洁在下;主在这二者之间可以说安插了一扇铰链门;这门会被有意识的决定打开,故务必小心,不要让它敞开,免得一方越入另一方,二者混在一起;因为人的属世层生来就沾染并充满邪恶。而人的属灵层则不然,因为属灵层从主而生,从主而生就是重生;重生就是逐渐脱离附着于天生倾向的邪恶。无论在世人还是天使当中,爱没有绝对纯净的,也不可能变得绝对纯净;但主所看重的,是意愿的目的、意图或动机;因此,人越致力于这些目的并持守它们,就越踏上通往纯净之路,因而越随着自己的发展而朝它前进(对此,请参看71节)。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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