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原因是:
①最初的爱,就是婚礼前后的爱,染上了些许两性情爱,即属于肉体、尚未被属灵之爱调节的激情。
②人从属世逐渐发展到属灵;事实上,他照其居于天堂和尘世中间的理性变得属灵,开始从天堂的流注获得理性的生命或灵魂,这一切照着他被智慧(关于这智慧,参看130节)感染并以之为乐的程度而发生。照着这一切发生的程度,其心智被提升到更高氛围;这种氛围含有天上的光和热,或也可说,含有天使所享有的智慧和爱。因为天上的光与智慧行如一体,天上的热与爱行如一体。由于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在夫妻里面不断增长,所以他们的婚姻之爱得以净化。由于这一切是逐步发生的,故可知,这爱会变得越来越贞洁。这种属灵的净化好比化学家们提纯天然酒精,提纯的过程依次叫澄清、蒸馏、精馏、回流蒸馏或再蒸馏、分馏、倾析和升华;净化后的智慧好比酒精,也就是高度精馏酒精。
③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智慧本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因着对变得智慧的爱而越来越温暖,并从这爱增长到永恒。这一切随着它仿佛通过澄清、蒸馏、精馏、分馏、倾析和升华的过程被完善而发生;这些过程是通过理解从感官错觉,以及意愿从身体的诱惑退出和分离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作为智慧的孩子,同样逐渐变得越来越纯净,因而变得越来越贞洁。夫妻之间爱的最初状态是尚未被光调和的热之状态,但随着丈夫在智慧上得以完善,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这热会逐渐被调和(参看137节的记事)。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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