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5

145.⑹对那些通过

145.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原因是:

①最初的爱,就是婚礼前后的爱,染上了些许两性情爱,即属于肉体、尚未被属灵之爱调节的激情。

②人从属世逐渐发展到属灵;事实上,他照其居于天堂和尘世中间的理性变得属灵,开始从天堂的流注获得理性的生命或灵魂,这一切照着他被智慧(关于这智慧,参看130节)感染并以之为乐的程度而发生。照着这一切发生的程度,其心智被提升到更高氛围;这种氛围含有天上的光和热,或也可说,含有天使所享有的智慧和爱。因为天上的光与智慧行如一体,天上的热与爱行如一体。由于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在夫妻里面不断增长,所以他们的婚姻之爱得以净化。由于这一切是逐步发生的,故可知,这爱会变得越来越贞洁。这种属灵的净化好比化学家们提纯天然酒精,提纯的过程依次叫澄清、蒸馏、精馏、回流蒸馏或再蒸馏、分馏、倾析和升华;净化后的智慧好比酒精,也就是高度精馏酒精。

③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智慧本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因着对变得智慧的爱而越来越温暖,并从这爱增长到永恒。这一切随着它仿佛通过澄清、蒸馏、精馏、分馏、倾析和升华的过程被完善而发生;这些过程是通过理解从感官错觉,以及意愿从身体的诱惑退出和分离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作为智慧的孩子,同样逐渐变得越来越纯净,因而变得越来越贞洁。夫妻之间爱的最初状态是尚未被光调和的热之状态,但随着丈夫在智慧上得以完善,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这热会逐渐被调和(参看137节的记事)。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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