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原因是:
①最初的爱,就是婚礼前后的爱,染上了些许两性情爱,即属于肉体、尚未被属灵之爱调节的激情。
②人从属世逐渐发展到属灵;事实上,他照其居于天堂和尘世中间的理性变得属灵,开始从天堂的流注获得理性的生命或灵魂,这一切照着他被智慧(关于这智慧,参看130节)感染并以之为乐的程度而发生。照着这一切发生的程度,其心智被提升到更高氛围;这种氛围含有天上的光和热,或也可说,含有天使所享有的智慧和爱。因为天上的光与智慧行如一体,天上的热与爱行如一体。由于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在夫妻里面不断增长,所以他们的婚姻之爱得以净化。由于这一切是逐步发生的,故可知,这爱会变得越来越贞洁。这种属灵的净化好比化学家们提纯天然酒精,提纯的过程依次叫澄清、蒸馏、精馏、回流蒸馏或再蒸馏、分馏、倾析和升华;净化后的智慧好比酒精,也就是高度精馏酒精。
③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智慧本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因着对变得智慧的爱而越来越温暖,并从这爱增长到永恒。这一切随着它仿佛通过澄清、蒸馏、精馏、分馏、倾析和升华的过程被完善而发生;这些过程是通过理解从感官错觉,以及意愿从身体的诱惑退出和分离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作为智慧的孩子,同样逐渐变得越来越纯净,因而变得越来越贞洁。夫妻之间爱的最初状态是尚未被光调和的热之状态,但随着丈夫在智慧上得以完善,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这热会逐渐被调和(参看137节的记事)。
250.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圣言里面有些表述似乎成双成对,看上去像是重复相同的东西。如,兄弟与同伴,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忿怒,国民(或民族)与百姓(或人民),欢喜与快乐,忧伤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看上去都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兄弟、困苦、旷野、空虚、仇敌、罪、怒气、国民(或民族)、欢喜、忧伤和公义等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荒场、混沌、敌人、罪孽、忿怒、百姓(或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等词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虚假。然而,在不知道这个秘密的读者看来,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等,都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联起来构成一体。圣言中的许多其它事物都是联起来的,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则论及真理。同样,当经上说人要“尽心尽性”爱神,或神要在人里面造“新心和新灵”时,“心”论及爱之良善,“性(即灵魂)或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因为既涉及良善,也涉及真理,故单独使用,没有附加的意思。不过,这些及许多其它事物只向天使和那些既拥有属世之义,也能接受属灵之义的人显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