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5

145.⑹对那些通过

145.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原因是:

①最初的爱,就是婚礼前后的爱,染上了些许两性情爱,即属于肉体、尚未被属灵之爱调节的激情。

②人从属世逐渐发展到属灵;事实上,他照其居于天堂和尘世中间的理性变得属灵,开始从天堂的流注获得理性的生命或灵魂,这一切照着他被智慧(关于这智慧,参看130节)感染并以之为乐的程度而发生。照着这一切发生的程度,其心智被提升到更高氛围;这种氛围含有天上的光和热,或也可说,含有天使所享有的智慧和爱。因为天上的光与智慧行如一体,天上的热与爱行如一体。由于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在夫妻里面不断增长,所以他们的婚姻之爱得以净化。由于这一切是逐步发生的,故可知,这爱会变得越来越贞洁。这种属灵的净化好比化学家们提纯天然酒精,提纯的过程依次叫澄清、蒸馏、精馏、回流蒸馏或再蒸馏、分馏、倾析和升华;净化后的智慧好比酒精,也就是高度精馏酒精。

③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智慧本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因着对变得智慧的爱而越来越温暖,并从这爱增长到永恒。这一切随着它仿佛通过澄清、蒸馏、精馏、分馏、倾析和升华的过程被完善而发生;这些过程是通过理解从感官错觉,以及意愿从身体的诱惑退出和分离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作为智慧的孩子,同样逐渐变得越来越纯净,因而变得越来越贞洁。夫妻之间爱的最初状态是尚未被光调和的热之状态,但随着丈夫在智慧上得以完善,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这热会逐渐被调和(参看137节的记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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