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4

144.⑸婚姻真爱的

144.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这从前面的解释可推知,即“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快乐则构成它的生命”。前面提到,婚姻之爱的快乐上升并进入天堂,全程贯穿天上的天使所体验的天堂之爱的喜乐;还提到它们如何与天使的婚姻之爱的快乐结合。此外,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当这些快乐从地上的贞洁伴侣那里上升时,天使发觉它们在自己里面得到升华,变得丰满。一些不贞洁的旁观者询问这快乐是否包括最表层的快乐,天使点头表示同意,并悄声说:“这还用问吗?它们岂不是婚姻之爱的快乐最完全的表达?”这爱之快乐的源头和性质可见于69节,以及记事,尤其是下文中的记事。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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