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2

142.⑶唯有基督徒

142.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是同步发展的,并且这爱出自主(如130—131等节所述)。还因为,拥有真正真理的教会就是拥有圣言的教会,主在那里就存在于这些真理中。由此可知,贞洁的婚姻只可能存在于基督教界,即使不存在,仍有存在的可能。基督徒的婚姻意味着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在适当的地方我们会看到,这类婚姻能植入基督徒,并通过遗传从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父母传给他们的后代;同时由此出现一种在教会和天堂的事上变得智慧的先天能力和倾向。基督徒若娶数位妻子,不仅犯下属世的通奸罪,还犯下属灵的通奸罪,这一点将在一夫多妻那一章予以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89

89. (3)祂照其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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