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42

142.⑶唯有基督徒

142.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是同步发展的,并且这爱出自主(如130—131等节所述)。还因为,拥有真正真理的教会就是拥有圣言的教会,主在那里就存在于这些真理中。由此可知,贞洁的婚姻只可能存在于基督教界,即使不存在,仍有存在的可能。基督徒的婚姻意味着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在适当的地方我们会看到,这类婚姻能植入基督徒,并通过遗传从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父母传给他们的后代;同时由此出现一种在教会和天堂的事上变得智慧的先天能力和倾向。基督徒若娶数位妻子,不仅犯下属世的通奸罪,还犯下属灵的通奸罪,这一点将在一夫多妻那一章予以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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