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9

139.⑴贞洁和不贞

139.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如下文(143节)所示。与之相对立的爱,也就是所谓的淫乱之爱,则是不贞洁本身。因此,婚姻之爱越从淫乱之爱中得以净化,这爱就越贞洁,因为摧毁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越是被除去。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的纯净就是所谓的贞洁。还有一种婚姻之爱是不贞洁的,然而又不是不贞洁的;如有些夫妇因种种外在理由表面上弃绝淫行,甚至都不去思想。然而,他们的婚姻之爱若没有在其灵里得以净化,仍不是贞洁的。它只有贞洁的外在形式,却没有贞洁的内在本质。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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