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9

139.⑴贞洁和不贞

139.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如下文(143节)所示。与之相对立的爱,也就是所谓的淫乱之爱,则是不贞洁本身。因此,婚姻之爱越从淫乱之爱中得以净化,这爱就越贞洁,因为摧毁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越是被除去。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的纯净就是所谓的贞洁。还有一种婚姻之爱是不贞洁的,然而又不是不贞洁的;如有些夫妇因种种外在理由表面上弃绝淫行,甚至都不去思想。然而,他们的婚姻之爱若没有在其灵里得以净化,仍不是贞洁的。它只有贞洁的外在形式,却没有贞洁的内在本质。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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