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9

139.⑴贞洁和不贞

139.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这是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如下文(143节)所示。与之相对立的爱,也就是所谓的淫乱之爱,则是不贞洁本身。因此,婚姻之爱越从淫乱之爱中得以净化,这爱就越贞洁,因为摧毁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越是被除去。由此明显可知,婚姻之爱的纯净就是所谓的贞洁。还有一种婚姻之爱是不贞洁的,然而又不是不贞洁的;如有些夫妇因种种外在理由表面上弃绝淫行,甚至都不去思想。然而,他们的婚姻之爱若没有在其灵里得以净化,仍不是贞洁的。它只有贞洁的外在形式,却没有贞洁的内在本质。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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