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贞洁和不贞洁
138.在此之所以讨论贞洁和不贞洁,是因为我仍在详细阐述婚姻之爱的门槛处,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贞洁,否则,只能隐约模糊地了解婚姻之爱的详情;当把贞洁与不贞洁放在一起描述时,这可在一定程度或阴影中看出来。事实上,贞洁无非是将不贞洁从贞洁中剔除,故现在论述贞洁和不贞洁。与贞洁完全对立的不贞洁将在本书第二部分予以论述,这一部分的标题是“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该部分全面描述了它及其种类。与此同时,我将按以下顺序清楚阐明何为贞洁,何为不贞洁,以及它们适用于谁:
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
⑵贞洁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或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
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
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
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
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
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
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
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
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
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
⑿贞洁不适用于那些认为婚姻是不贞洁之人。
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
⒁婚姻状态好于独身状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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