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8

第7章 贞洁和不贞

第7章 贞洁和不贞洁

138.在此之所以讨论贞洁和不贞洁,是因为我仍在详细阐述婚姻之爱的门槛处,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贞洁,否则,只能隐约模糊地了解婚姻之爱的详情;当把贞洁与不贞洁放在一起描述时,这可在一定程度或阴影中看出来。事实上,贞洁无非是将不贞洁从贞洁中剔除,故现在论述贞洁和不贞洁。与贞洁完全对立的不贞洁将在本书第二部分予以论述,这一部分的标题是“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该部分全面描述了它及其种类。与此同时,我将按以下顺序清楚阐明何为贞洁,何为不贞洁,以及它们适用于谁:

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

⑵贞洁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或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

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

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

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

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

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

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

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

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

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

⑿贞洁不适用于那些认为婚姻是不贞洁之人。

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

⒁婚姻状态好于独身状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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