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贞洁和不贞洁
138.在此之所以讨论贞洁和不贞洁,是因为我仍在详细阐述婚姻之爱的门槛处,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贞洁,否则,只能隐约模糊地了解婚姻之爱的详情;当把贞洁与不贞洁放在一起描述时,这可在一定程度或阴影中看出来。事实上,贞洁无非是将不贞洁从贞洁中剔除,故现在论述贞洁和不贞洁。与贞洁完全对立的不贞洁将在本书第二部分予以论述,这一部分的标题是“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该部分全面描述了它及其种类。与此同时,我将按以下顺序清楚阐明何为贞洁,何为不贞洁,以及它们适用于谁:
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
⑵贞洁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或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
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
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
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
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
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
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
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
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
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
⑿贞洁不适用于那些认为婚姻是不贞洁之人。
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
⒁婚姻状态好于独身状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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