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7

137.记事二:

137.记事二:

我正默想婚姻之爱,忽然发现远处有两个赤身的小孩,手里拿着篮子,有斑鸠飞在他们周围。近前看时,他们或多或少有点赤身的样子,只是饰有得体的花环,头戴小花冠,胸前百合和蓝玫瑰花环从两肩垂到腰间;一条点缀着橄榄的小叶子织成的纽带将他们两人围住并联起来。然而,再近前看时,他们不再像小孩子,也没有赤身,却像两个风华正茂的人;身穿长袍和亮丝上衣,上面织有最漂亮的花朵图案。当他们站在我旁边时,一股春天般的温暖气息从天上透过他们散发出来,还带有花园或田野中的新鲜植被所发出的那种馨香。这是从天上来的一对夫妇,他们向我说话;由于我在思想刚才所看到的情景,他们便问:“你看到了什么?”

我告诉他们说,在我看来,一开始,他们就像赤身的小孩,后来像饰有花环的小孩,最后则像身穿绣花衣的成年人,并且这时,我忽然感觉有一股春天的气息及其快乐扑面而来。他们闻言开心地笑起来,说,一路上,他们觉得自己既不像小孩,也没有赤身、饰有花环,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从远处看,他们的婚姻之爱就具有这种形像;赤身的小孩表现了这爱的纯真状态,花环表现了它的快乐,长袍和上衣上所绣的花也是。“你说当我们靠近时,一股春天般的温暖气息带着如从花园散发的怡人馨香扑面而来,我们会告诉你其中缘由。”

于是,他们说:“我们结婚已有数个世纪了,一直处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就像你现在看到的样子。我们最初的状态就像少女和少男刚刚步入婚姻时的状态;这时,我们以为这种状态就是我们生活的终极幸福。但我们从我们天堂的其他人那样听说,并且后来我们自己也发觉,我们的最初状态是一种未调和光的热之状态;而这热会随着丈夫在智慧上更加完美,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而逐渐得到调和;这一切通过并照着他们在相互帮助下各自为社群所提供的服务而实现;快乐则随着热和光,也就是智慧和对它的爱被调和而不断到来。

“当我们靠近时,之所以有春天般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是因为在我们天堂,婚姻之爱和春天般的热行如一体;对我们来说,热就是爱,与热结合的光就是智慧;有益的服务则如同含有这二者在深处的气场。热和光若无含有它们的某种事物,算什么呢?同样,若不体现在有益的服务中,爱和智慧算什么呢?若不体现在有益的服务中,这二者缺乏一个婚姻的纽带,因为它们没有作用于其上的实际存在物。在天上,哪里有春天的热,哪里就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的存在是由于以下事实:春天只出现在热与光均等结合的地方,也就是说,只出现在热和光一样多的地方,反之亦然。我们还发现,由于热以光为乐,光反过来以热为乐,所以,爱以智慧为乐,智慧反过来以爱为乐。”

这位天使继续说:“我们在天上享有永恒的光明,从未经历过傍晚的阴影,更别说黑暗了。因为我们的太阳不像你们的那样升起、落下,而总在天顶(即头顶正上方的天球点)和地平线的中间保持固定不变,照你们的说法,就在45度仰角处。这就是为何我们的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会创造永恒的春天,凡爱与智慧均等结合者,皆享有永恒的春天。通过热与光的永恒结合,我们的主只会寻求进一步的服务。这也是每逢春天你们的世界就万物复苏,并且鸟类和动物交配的原因。因为春天的热会打开它们的内层,甚至打开被称为其灵魂的至内层,并作用于它们,植入其婚配的倾向,促使其繁殖力通过不断努力产出功用的果实,也就是其种类的繁殖而获得快乐。

“不过,人类享有从主持续流入的春天般的热。因此,人类能在任何季节,哪怕是隆冬,享有婚姻的快乐。因为男人被造是为了从主接受光,也就是智慧,女人被造是为了从主接受热,也就是对其丈夫智慧的爱。这就是为何当我们靠近时,你会感觉春天般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还带有如花园和田野中的新鲜植被所散发的那种馨香。”

说完这番话,男人向我伸出右手,领我到他们家,那里有几对夫妇,和他们一样风华正茂。他说:“现在看似少女的这些妻子在世时都是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而现在看似少年的丈夫则是年迈体衰的老太翁。他们都被主带回到花样年华,因为他们彼此恩爱,并出于宗教信仰避通奸如弥天大罪。”他又说:“若不弃绝通奸的可怕欢娱,没有人知道婚姻之爱的幸福快乐;若不从主获得智慧,没有人能弃绝这些欢娱;若不出于对服务的爱而履行服务,则没有人能从主获得智慧。”此外,我还参观了他们的家用器具,这些器具都具有天堂的形状,并且金光闪闪,仿佛因镶嵌的红宝石而燃烧。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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