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记事二:
我正默想婚姻之爱,忽然发现远处有两个赤身的小孩,手里拿着篮子,有斑鸠飞在他们周围。近前看时,他们或多或少有点赤身的样子,只是饰有得体的花环,头戴小花冠,胸前百合和蓝玫瑰花环从两肩垂到腰间;一条点缀着橄榄的小叶子织成的纽带将他们两人围住并联起来。然而,再近前看时,他们不再像小孩子,也没有赤身,却像两个风华正茂的人;身穿长袍和亮丝上衣,上面织有最漂亮的花朵图案。当他们站在我旁边时,一股春天般的温暖气息从天上透过他们散发出来,还带有花园或田野中的新鲜植被所发出的那种馨香。这是从天上来的一对夫妇,他们向我说话;由于我在思想刚才所看到的情景,他们便问:“你看到了什么?”
我告诉他们说,在我看来,一开始,他们就像赤身的小孩,后来像饰有花环的小孩,最后则像身穿绣花衣的成年人,并且这时,我忽然感觉有一股春天的气息及其快乐扑面而来。他们闻言开心地笑起来,说,一路上,他们觉得自己既不像小孩,也没有赤身、饰有花环,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从远处看,他们的婚姻之爱就具有这种形像;赤身的小孩表现了这爱的纯真状态,花环表现了它的快乐,长袍和上衣上所绣的花也是。“你说当我们靠近时,一股春天般的温暖气息带着如从花园散发的怡人馨香扑面而来,我们会告诉你其中缘由。”
于是,他们说:“我们结婚已有数个世纪了,一直处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就像你现在看到的样子。我们最初的状态就像少女和少男刚刚步入婚姻时的状态;这时,我们以为这种状态就是我们生活的终极幸福。但我们从我们天堂的其他人那样听说,并且后来我们自己也发觉,我们的最初状态是一种未调和光的热之状态;而这热会随着丈夫在智慧上更加完美,妻子则热爱丈夫里面的智慧而逐渐得到调和;这一切通过并照着他们在相互帮助下各自为社群所提供的服务而实现;快乐则随着热和光,也就是智慧和对它的爱被调和而不断到来。
“当我们靠近时,之所以有春天般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是因为在我们天堂,婚姻之爱和春天般的热行如一体;对我们来说,热就是爱,与热结合的光就是智慧;有益的服务则如同含有这二者在深处的气场。热和光若无含有它们的某种事物,算什么呢?同样,若不体现在有益的服务中,爱和智慧算什么呢?若不体现在有益的服务中,这二者缺乏一个婚姻的纽带,因为它们没有作用于其上的实际存在物。在天上,哪里有春天的热,哪里就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的存在是由于以下事实:春天只出现在热与光均等结合的地方,也就是说,只出现在热和光一样多的地方,反之亦然。我们还发现,由于热以光为乐,光反过来以热为乐,所以,爱以智慧为乐,智慧反过来以爱为乐。”
这位天使继续说:“我们在天上享有永恒的光明,从未经历过傍晚的阴影,更别说黑暗了。因为我们的太阳不像你们的那样升起、落下,而总在天顶(即头顶正上方的天球点)和地平线的中间保持固定不变,照你们的说法,就在45度仰角处。这就是为何我们的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会创造永恒的春天,凡爱与智慧均等结合者,皆享有永恒的春天。通过热与光的永恒结合,我们的主只会寻求进一步的服务。这也是每逢春天你们的世界就万物复苏,并且鸟类和动物交配的原因。因为春天的热会打开它们的内层,甚至打开被称为其灵魂的至内层,并作用于它们,植入其婚配的倾向,促使其繁殖力通过不断努力产出功用的果实,也就是其种类的繁殖而获得快乐。
“不过,人类享有从主持续流入的春天般的热。因此,人类能在任何季节,哪怕是隆冬,享有婚姻的快乐。因为男人被造是为了从主接受光,也就是智慧,女人被造是为了从主接受热,也就是对其丈夫智慧的爱。这就是为何当我们靠近时,你会感觉春天般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还带有如花园和田野中的新鲜植被所散发的那种馨香。”
说完这番话,男人向我伸出右手,领我到他们家,那里有几对夫妇,和他们一样风华正茂。他说:“现在看似少女的这些妻子在世时都是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而现在看似少年的丈夫则是年迈体衰的老太翁。他们都被主带回到花样年华,因为他们彼此恩爱,并出于宗教信仰避通奸如弥天大罪。”他又说:“若不弃绝通奸的可怕欢娱,没有人知道婚姻之爱的幸福快乐;若不从主获得智慧,没有人能弃绝这些欢娱;若不出于对服务的爱而履行服务,则没有人能从主获得智慧。”此外,我还参观了他们的家用器具,这些器具都具有天堂的形状,并且金光闪闪,仿佛因镶嵌的红宝石而燃烧。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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