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然后,北边的人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声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他能接受各种知识。人若生来就有某种知识,就只能接受与生俱来的那种知识,无法再取得任何知识。他们用下面的比喻说明了这一点:“人刚生下来,好比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但这土壤能接受各类种子,使之生长并结果。而动物好比早已播种过的土壤,这土壤满了青草和植被,除了已播入的种子外,不再接受其它种子。其它种子若播下,就会被窒息。正因如此,人需要很多年才能逐渐成熟,这段时期长到足以使他像土壤那样被耕种,可以说长出各样谷物、花木。而动物几年就长大,因为它不需要时间被耕种以产出任何事物,除了它与生俱来的东西外。”
西边的人接着发言说,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有知识,但却有一种能力和倾向,即学习的能力和爱的倾向。人生来不但具有学习的能力,还具有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而且,他生来还具有最完美的爱的倾向,不仅热爱自己和世俗的事物,还热爱神和天上的事物。所以,人因着父母的遗传而天生是一个器官,该器官起初仅凭外在感觉,而非内在感觉存活,以便他能逐渐变成人,先成为属世人,然后成为理性人,最终成为属灵人。若他生来就像动物那样具有各种知识和爱,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与生俱来的知识和情感会限制发展,而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倾向则对它没有任何限制。因此,人能在知识、聪明和智慧上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
南边的人接着他们的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必须从别人获得,因为他没有天生的知识。人因无法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故也无法获得任何爱;没有知识,就没有爱。知识和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就像意愿与理解,或情感与思维,甚或本质与形式那样无法分割。因此,随着人从别人那里获得知识,爱便依附于它,如同一个伴侣。能使自己依附的普世之爱就是对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爱。这是唯独人类才有、动物却没有的爱,这爱是从神流入的。
“我们赞同我们西边同伴的观点,即:人生来没有任何爱,因而也没有任何知识;他生来只有爱的倾向,因而有接受知识的能力,但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接受,确切地说,是通过其他人接受。之所以说‘通过其他人’,是因为其他人也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知识。我们也同意我们北边同伴的观点,即:人刚出生时就像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不过,一切种子,无论好坏,都能被种植其中。对此,我们要补充的是,动物生来就具有属世之爱,因而具有与这些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然而,它们的知识却不能使它们认识、思考并理解任何事物,或由此变得智慧,只是单纯地被自己的爱通过其知识所引领,就跟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差不多,因为它们的理解力是瞎的。确切地说,它们就像梦游者,做它们靠盲目的知识所行的,而理解力还在沉睡。”
最后发言的是坐在东边的人,他们说:“我们接受我们弟兄所提出的观点,即:人并非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并通过其他人获得知识,好叫他明白并承认,神是他所认识并理解的一切,以及他的一切智慧的源头。只有这样,人才能被主孕育、生出并创造出来,变成祂的形像和样式。因为人变成主的形像,凭的是承认并相信,他已经接受并继续接受的一切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智慧与信仰之真理皆来自主,而非来自他自己。他变成主的样式,凭的是感觉这些事物在他自己里面,仿佛出于他自己。他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并非生来就具有各种知识,而是要获得它们,他所获得的一切在他看来仿佛出于他自己。主赋予人这种意识,是为了让他能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因为他凭貌似靠自己意愿、思考、热爱、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事实来接受各种知识,将其升华为聪明,并通过运用它们而将其转化为智慧。主就这样与人结合,并且此人也与主结合。若主没有规定人生在完全无知的状态,这些事都不会发生。”
说完这些话,大家都想根据刚才的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于是便作出如下声明:“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能获得各种知识,并发展为聪明,再通过聪明发展为智慧。同样,他生来没有任何爱,是为了能通过聪明地运用各种知识获得各种爱,通过爱邻获得对主的爱,从而与主结合,凭此结合成为一个完全人并活到永远。”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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