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4

134.然后,北边的

134.然后,北边的人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声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他能接受各种知识。人若生来就有某种知识,就只能接受与生俱来的那种知识,无法再取得任何知识。他们用下面的比喻说明了这一点:“人刚生下来,好比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但这土壤能接受各类种子,使之生长并结果。而动物好比早已播种过的土壤,这土壤满了青草和植被,除了已播入的种子外,不再接受其它种子。其它种子若播下,就会被窒息。正因如此,人需要很多年才能逐渐成熟,这段时期长到足以使他像土壤那样被耕种,可以说长出各样谷物、花木。而动物几年就长大,因为它不需要时间被耕种以产出任何事物,除了它与生俱来的东西外。”

西边的人接着发言说,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有知识,但却有一种能力和倾向,即学习的能力和爱的倾向。人生来不但具有学习的能力,还具有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而且,他生来还具有最完美的爱的倾向,不仅热爱自己和世俗的事物,还热爱神和天上的事物。所以,人因着父母的遗传而天生是一个器官,该器官起初仅凭外在感觉,而非内在感觉存活,以便他能逐渐变成人,先成为属世人,然后成为理性人,最终成为属灵人。若他生来就像动物那样具有各种知识和爱,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与生俱来的知识和情感会限制发展,而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倾向则对它没有任何限制。因此,人能在知识、聪明和智慧上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

南边的人接着他们的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必须从别人获得,因为他没有天生的知识。人因无法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故也无法获得任何爱;没有知识,就没有爱。知识和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就像意愿与理解,或情感与思维,甚或本质与形式那样无法分割。因此,随着人从别人那里获得知识,爱便依附于它,如同一个伴侣。能使自己依附的普世之爱就是对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爱。这是唯独人类才有、动物却没有的爱,这爱是从神流入的。

“我们赞同我们西边同伴的观点,即:人生来没有任何爱,因而也没有任何知识;他生来只有爱的倾向,因而有接受知识的能力,但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接受,确切地说,是通过其他人接受。之所以说‘通过其他人’,是因为其他人也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知识。我们也同意我们北边同伴的观点,即:人刚出生时就像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不过,一切种子,无论好坏,都能被种植其中。对此,我们要补充的是,动物生来就具有属世之爱,因而具有与这些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然而,它们的知识却不能使它们认识、思考并理解任何事物,或由此变得智慧,只是单纯地被自己的爱通过其知识所引领,就跟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差不多,因为它们的理解力是瞎的。确切地说,它们就像梦游者,做它们靠盲目的知识所行的,而理解力还在沉睡。”

最后发言的是坐在东边的人,他们说:“我们接受我们弟兄所提出的观点,即:人并非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并通过其他人获得知识,好叫他明白并承认,神是他所认识并理解的一切,以及他的一切智慧的源头。只有这样,人才能被主孕育、生出并创造出来,变成祂的形像和样式。因为人变成主的形像,凭的是承认并相信,他已经接受并继续接受的一切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智慧与信仰之真理皆来自主,而非来自他自己。他变成主的样式,凭的是感觉这些事物在他自己里面,仿佛出于他自己。他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并非生来就具有各种知识,而是要获得它们,他所获得的一切在他看来仿佛出于他自己。主赋予人这种意识,是为了让他能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因为他凭貌似靠自己意愿、思考、热爱、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事实来接受各种知识,将其升华为聪明,并通过运用它们而将其转化为智慧。主就这样与人结合,并且此人也与主结合。若主没有规定人生在完全无知的状态,这些事都不会发生。”

说完这些话,大家都想根据刚才的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于是便作出如下声明:“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能获得各种知识,并发展为聪明,再通过聪明发展为智慧。同样,他生来没有任何爱,是为了能通过聪明地运用各种知识获得各种爱,通过爱邻获得对主的爱,从而与主结合,凭此结合成为一个完全人并活到永远。”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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