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然后,北边的人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声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他能接受各种知识。人若生来就有某种知识,就只能接受与生俱来的那种知识,无法再取得任何知识。他们用下面的比喻说明了这一点:“人刚生下来,好比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但这土壤能接受各类种子,使之生长并结果。而动物好比早已播种过的土壤,这土壤满了青草和植被,除了已播入的种子外,不再接受其它种子。其它种子若播下,就会被窒息。正因如此,人需要很多年才能逐渐成熟,这段时期长到足以使他像土壤那样被耕种,可以说长出各样谷物、花木。而动物几年就长大,因为它不需要时间被耕种以产出任何事物,除了它与生俱来的东西外。”
西边的人接着发言说,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有知识,但却有一种能力和倾向,即学习的能力和爱的倾向。人生来不但具有学习的能力,还具有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而且,他生来还具有最完美的爱的倾向,不仅热爱自己和世俗的事物,还热爱神和天上的事物。所以,人因着父母的遗传而天生是一个器官,该器官起初仅凭外在感觉,而非内在感觉存活,以便他能逐渐变成人,先成为属世人,然后成为理性人,最终成为属灵人。若他生来就像动物那样具有各种知识和爱,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与生俱来的知识和情感会限制发展,而与生俱来的能力和倾向则对它没有任何限制。因此,人能在知识、聪明和智慧上变得越来越完美,直到永远。”
南边的人接着他们的话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必须从别人获得,因为他没有天生的知识。人因无法从自己获得任何知识,故也无法获得任何爱;没有知识,就没有爱。知识和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就像意愿与理解,或情感与思维,甚或本质与形式那样无法分割。因此,随着人从别人那里获得知识,爱便依附于它,如同一个伴侣。能使自己依附的普世之爱就是对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爱。这是唯独人类才有、动物却没有的爱,这爱是从神流入的。
“我们赞同我们西边同伴的观点,即:人生来没有任何爱,因而也没有任何知识;他生来只有爱的倾向,因而有接受知识的能力,但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接受,确切地说,是通过其他人接受。之所以说‘通过其他人’,是因为其他人也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知识。我们也同意我们北边同伴的观点,即:人刚出生时就像没有播种过的土壤;不过,一切种子,无论好坏,都能被种植其中。对此,我们要补充的是,动物生来就具有属世之爱,因而具有与这些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然而,它们的知识却不能使它们认识、思考并理解任何事物,或由此变得智慧,只是单纯地被自己的爱通过其知识所引领,就跟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差不多,因为它们的理解力是瞎的。确切地说,它们就像梦游者,做它们靠盲目的知识所行的,而理解力还在沉睡。”
最后发言的是坐在东边的人,他们说:“我们接受我们弟兄所提出的观点,即:人并非从他自己,而是从其他人并通过其他人获得知识,好叫他明白并承认,神是他所认识并理解的一切,以及他的一切智慧的源头。只有这样,人才能被主孕育、生出并创造出来,变成祂的形像和样式。因为人变成主的形像,凭的是承认并相信,他已经接受并继续接受的一切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智慧与信仰之真理皆来自主,而非来自他自己。他变成主的样式,凭的是感觉这些事物在他自己里面,仿佛出于他自己。他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并非生来就具有各种知识,而是要获得它们,他所获得的一切在他看来仿佛出于他自己。主赋予人这种意识,是为了让他能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动物,因为他凭貌似靠自己意愿、思考、热爱、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事实来接受各种知识,将其升华为聪明,并通过运用它们而将其转化为智慧。主就这样与人结合,并且此人也与主结合。若主没有规定人生在完全无知的状态,这些事都不会发生。”
说完这些话,大家都想根据刚才的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于是便作出如下声明:“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是为了能获得各种知识,并发展为聪明,再通过聪明发展为智慧。同样,他生来没有任何爱,是为了能通过聪明地运用各种知识获得各种爱,通过爱邻获得对主的爱,从而与主结合,凭此结合成为一个完全人并活到永远。”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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