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3

133.此后,他们着

133.此后,他们着手讨论第二个问题:为何人生来没有任何爱的知识,而动物和鸟类,无论高级还是低级,生来就有其一切爱的知识?首先,他们通过各种观察资料确认这个问题是事实。如,他们发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甚至连婚姻之爱的知识都没有。他们作了调查,并从研究人员那里获悉:婴儿凭本能甚至不知道如何靠近母亲的乳房,不得不靠母亲或保姆的帮助;它只知道如何吸吮,而这也是因它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才学会的;后来,婴儿不知道如何走路;也不知道如何调节声音,让它形成人类所说的话;它甚至还不如动物,知道如何用声音表达爱的情感;而且,它也不像所有动物那样知道哪些食物适合自己,而是碰见什么抓什么,无论干不干净,都往嘴里送。研究人员报告说,若不接受教导,人连男女都分不清,根本不懂如何做爱;甚至少男少女若不是由别人告知,也不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接受了各种技能的训练。总之,人生来纯粹是肉体,好比一条虫子。若不从别人那里学习如何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他仍是属肉体的。

然后,他们又证实了这种说法:动物,无论高级还是低级,包括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各种爬行动物,鱼类和昆虫,生来就知道其生命之爱的一切知识。例如,它们知道关乎饮食、居所、交配、繁殖、抚育后代的一切。他们通过从在世时的所见所闻所读回想起的奇妙例子证实了这一切(他们将我们的世界,也就是他们先前生活的世界称为尘世,尘世的动物不是代表性的,而是真实的)。充分证明了该问题的真实性之后,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调查并找出解释和阐明这个奥秘的目的和原因。他们一致声称,这类事必出自神性智慧,以确保人是人,动物是动物。因此,人与生俱来的不完美变得完美,而动物与生俱来的完美则变得不完美。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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