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3

133.此后,他们着

133.此后,他们着手讨论第二个问题:为何人生来没有任何爱的知识,而动物和鸟类,无论高级还是低级,生来就有其一切爱的知识?首先,他们通过各种观察资料确认这个问题是事实。如,他们发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甚至连婚姻之爱的知识都没有。他们作了调查,并从研究人员那里获悉:婴儿凭本能甚至不知道如何靠近母亲的乳房,不得不靠母亲或保姆的帮助;它只知道如何吸吮,而这也是因它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才学会的;后来,婴儿不知道如何走路;也不知道如何调节声音,让它形成人类所说的话;它甚至还不如动物,知道如何用声音表达爱的情感;而且,它也不像所有动物那样知道哪些食物适合自己,而是碰见什么抓什么,无论干不干净,都往嘴里送。研究人员报告说,若不接受教导,人连男女都分不清,根本不懂如何做爱;甚至少男少女若不是由别人告知,也不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接受了各种技能的训练。总之,人生来纯粹是肉体,好比一条虫子。若不从别人那里学习如何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他仍是属肉体的。

然后,他们又证实了这种说法:动物,无论高级还是低级,包括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各种爬行动物,鱼类和昆虫,生来就知道其生命之爱的一切知识。例如,它们知道关乎饮食、居所、交配、繁殖、抚育后代的一切。他们通过从在世时的所见所闻所读回想起的奇妙例子证实了这一切(他们将我们的世界,也就是他们先前生活的世界称为尘世,尘世的动物不是代表性的,而是真实的)。充分证明了该问题的真实性之后,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调查并找出解释和阐明这个奥秘的目的和原因。他们一致声称,这类事必出自神性智慧,以确保人是人,动物是动物。因此,人与生俱来的不完美变得完美,而动物与生俱来的完美则变得不完美。


真实的基督教 #354

354.⑷无论真理如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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