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3

133.此后,他们着

133.此后,他们着手讨论第二个问题:为何人生来没有任何爱的知识,而动物和鸟类,无论高级还是低级,生来就有其一切爱的知识?首先,他们通过各种观察资料确认这个问题是事实。如,他们发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甚至连婚姻之爱的知识都没有。他们作了调查,并从研究人员那里获悉:婴儿凭本能甚至不知道如何靠近母亲的乳房,不得不靠母亲或保姆的帮助;它只知道如何吸吮,而这也是因它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才学会的;后来,婴儿不知道如何走路;也不知道如何调节声音,让它形成人类所说的话;它甚至还不如动物,知道如何用声音表达爱的情感;而且,它也不像所有动物那样知道哪些食物适合自己,而是碰见什么抓什么,无论干不干净,都往嘴里送。研究人员报告说,若不接受教导,人连男女都分不清,根本不懂如何做爱;甚至少男少女若不是由别人告知,也不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接受了各种技能的训练。总之,人生来纯粹是肉体,好比一条虫子。若不从别人那里学习如何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他仍是属肉体的。

然后,他们又证实了这种说法:动物,无论高级还是低级,包括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各种爬行动物,鱼类和昆虫,生来就知道其生命之爱的一切知识。例如,它们知道关乎饮食、居所、交配、繁殖、抚育后代的一切。他们通过从在世时的所见所闻所读回想起的奇妙例子证实了这一切(他们将我们的世界,也就是他们先前生活的世界称为尘世,尘世的动物不是代表性的,而是真实的)。充分证明了该问题的真实性之后,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调查并找出解释和阐明这个奥秘的目的和原因。他们一致声称,这类事必出自神性智慧,以确保人是人,动物是动物。因此,人与生俱来的不完美变得完美,而动物与生俱来的完美则变得不完美。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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