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3

133.此后,他们着

133.此后,他们着手讨论第二个问题:为何人生来没有任何爱的知识,而动物和鸟类,无论高级还是低级,生来就有其一切爱的知识?首先,他们通过各种观察资料确认这个问题是事实。如,他们发现,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甚至连婚姻之爱的知识都没有。他们作了调查,并从研究人员那里获悉:婴儿凭本能甚至不知道如何靠近母亲的乳房,不得不靠母亲或保姆的帮助;它只知道如何吸吮,而这也是因它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才学会的;后来,婴儿不知道如何走路;也不知道如何调节声音,让它形成人类所说的话;它甚至还不如动物,知道如何用声音表达爱的情感;而且,它也不像所有动物那样知道哪些食物适合自己,而是碰见什么抓什么,无论干不干净,都往嘴里送。研究人员报告说,若不接受教导,人连男女都分不清,根本不懂如何做爱;甚至少男少女若不是由别人告知,也不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接受了各种技能的训练。总之,人生来纯粹是肉体,好比一条虫子。若不从别人那里学习如何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他仍是属肉体的。

然后,他们又证实了这种说法:动物,无论高级还是低级,包括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各种爬行动物,鱼类和昆虫,生来就知道其生命之爱的一切知识。例如,它们知道关乎饮食、居所、交配、繁殖、抚育后代的一切。他们通过从在世时的所见所闻所读回想起的奇妙例子证实了这一切(他们将我们的世界,也就是他们先前生活的世界称为尘世,尘世的动物不是代表性的,而是真实的)。充分证明了该问题的真实性之后,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调查并找出解释和阐明这个奥秘的目的和原因。他们一致声称,这类事必出自神性智慧,以确保人是人,动物是动物。因此,人与生俱来的不完美变得完美,而动物与生俱来的完美则变得不完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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