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我在前面多次说到,并且将来还会多次提及,婚姻之爱取决于人所拥有智慧的状态。所以,我在此说明何为智慧,以及它如何与教会构成一体。人拥有知识、聪明和智慧。知识属于认知,聪明属于理性,智慧属于生活。就其完整性而言,智慧同时属于认知、理性和生活。认知首先出现,理性通过认知形成,智慧则通过这二者形成。当人照着真理,也就是他的认知理性生活时,智慧便产生了。所以,智慧既属于理性,同时也属于生活。当它成为理性的智慧,并因此成为生活的智慧时,它正在变成智慧;当它变成生活的智慧,并因此变成理性的智慧时,它就是智慧。上古之人在世时只认生活的智慧,这就是古时那些被称为“智者”(wise men,sophi)之人的智慧。继上古之人之后的古人视理性的智慧为智慧,他们被称为“哲人”。但如今,许多人甚至将知识也称为智慧,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甚至连那些只是见多识广之人都被认为有智慧。智慧就这样从高峰跌入低谷。
有必要说说智慧在其起源、发展、因而完全状态上的性质。对人来说,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他的至内层;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占据它们之下的位置;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它们止于其上的脚凳。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它们之所以在人的至内层有它们的居所,是因为它们与天堂结合,并经由天堂与主结合。事实上,对人来说,唯独这些事物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它们之所以占据属灵层之下的位置,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结合,是这个世界的事物,也就是将世人联合起来,旨在能由他们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它们之所以构成脚凳,是因为它们与身体的五种感觉紧密结合,可以说是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和属于灵魂的至内在事物止于其上的最外在的位置。
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至内层;居于至内层的事物构成头,而它们之下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构成身体;最外在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脚,故显而易见,当这三者按适当秩序排列时,人就处于完美的状态。这时,它们流入的秩序也是一样的,即:构成头的事物流入身体,并经由身体流入脚。所以,属灵事物流入世俗事物,并经由世俗事物流入属世事物。由于属灵事物处于天堂之光,所以很明显,它们通过自己的光启示依次而来的事物,通过自己的热,也就是爱,赋予它们生机和活力。当这一切发生时,此人便获得智慧。
智慧既然属于生活,并因此属于理性,如前所述,那么问题来了,何为生活的智慧?简言之,这智慧就是:避恶,因为邪恶对灵魂有害,对国家有害,对身体有害;行善,因为良善对灵魂有益,对国家有益,对身体有益。这就是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所指的智慧,因为它通过避通奸之恶如灵魂、国家和身体的瘟疫而与这智慧结合。由于该智慧源自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故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智慧的状态。这也就理解了前面数次提及的内容,即:人越变得属灵,就越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人正是藉着教会的属灵事物而变得属灵。有关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163-165节)。
476.从婴孩直到老年,每个人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点都在变化。婴孩时,他被保守在朝北部的东区;少年时,他开始学习宗教基础知识,于是便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他开始实践自己的想法,便继续南移;后来,他能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随着他内心在关乎神和对邻之爱的事上逐渐成长,便进入朝东的南区。然而,他若倾向并吸收邪恶,就会向西移动。凡在灵界者,皆照方位拥有自己的居所:住在东方的,是那些从主拥有良善的人,因为这就是主在当中的太阳所在之地;住在北方的,是那些无知的人;住在南方的,是那些聪明人;而住在西方的,则是那些恶人。
被保守在这个空隙或中间地带的,是人的灵而非肉身;人的灵因趋向善或恶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状态,所以它的位置或地点也在各个地区转移,并与住在那里的灵人相联。但必须知道,并不是主将人转到各个地方,而是人自己朝各个方向转移。他若选择善,就与主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主将他的灵转向东方。然而,他若选择恶,便与魔鬼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魔鬼将他的灵转向西方。应该注意的是,在此使用天堂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使用魔鬼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地狱,因为凡在地狱者皆为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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