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我在前面多次说到,并且将来还会多次提及,婚姻之爱取决于人所拥有智慧的状态。所以,我在此说明何为智慧,以及它如何与教会构成一体。人拥有知识、聪明和智慧。知识属于认知,聪明属于理性,智慧属于生活。就其完整性而言,智慧同时属于认知、理性和生活。认知首先出现,理性通过认知形成,智慧则通过这二者形成。当人照着真理,也就是他的认知理性生活时,智慧便产生了。所以,智慧既属于理性,同时也属于生活。当它成为理性的智慧,并因此成为生活的智慧时,它正在变成智慧;当它变成生活的智慧,并因此变成理性的智慧时,它就是智慧。上古之人在世时只认生活的智慧,这就是古时那些被称为“智者”(wise men,sophi)之人的智慧。继上古之人之后的古人视理性的智慧为智慧,他们被称为“哲人”。但如今,许多人甚至将知识也称为智慧,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甚至连那些只是见多识广之人都被认为有智慧。智慧就这样从高峰跌入低谷。
有必要说说智慧在其起源、发展、因而完全状态上的性质。对人来说,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他的至内层;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占据它们之下的位置;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它们止于其上的脚凳。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它们之所以在人的至内层有它们的居所,是因为它们与天堂结合,并经由天堂与主结合。事实上,对人来说,唯独这些事物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它们之所以占据属灵层之下的位置,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结合,是这个世界的事物,也就是将世人联合起来,旨在能由他们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它们之所以构成脚凳,是因为它们与身体的五种感觉紧密结合,可以说是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和属于灵魂的至内在事物止于其上的最外在的位置。
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至内层;居于至内层的事物构成头,而它们之下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构成身体;最外在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脚,故显而易见,当这三者按适当秩序排列时,人就处于完美的状态。这时,它们流入的秩序也是一样的,即:构成头的事物流入身体,并经由身体流入脚。所以,属灵事物流入世俗事物,并经由世俗事物流入属世事物。由于属灵事物处于天堂之光,所以很明显,它们通过自己的光启示依次而来的事物,通过自己的热,也就是爱,赋予它们生机和活力。当这一切发生时,此人便获得智慧。
智慧既然属于生活,并因此属于理性,如前所述,那么问题来了,何为生活的智慧?简言之,这智慧就是:避恶,因为邪恶对灵魂有害,对国家有害,对身体有害;行善,因为良善对灵魂有益,对国家有益,对身体有益。这就是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所指的智慧,因为它通过避通奸之恶如灵魂、国家和身体的瘟疫而与这智慧结合。由于该智慧源自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故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智慧的状态。这也就理解了前面数次提及的内容,即:人越变得属灵,就越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人正是藉着教会的属灵事物而变得属灵。有关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163-165节)。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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