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30

130.⑾婚姻之爱取

130.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我在前面多次说到,并且将来还会多次提及,婚姻之爱取决于人所拥有智慧的状态。所以,我在此说明何为智慧,以及它如何与教会构成一体。人拥有知识、聪明和智慧。知识属于认知,聪明属于理性,智慧属于生活。就其完整性而言,智慧同时属于认知、理性和生活。认知首先出现,理性通过认知形成,智慧则通过这二者形成。当人照着真理,也就是他的认知理性生活时,智慧便产生了。所以,智慧既属于理性,同时也属于生活。当它成为理性的智慧,并因此成为生活的智慧时,它正在变成智慧;当它变成生活的智慧,并因此变成理性的智慧时,它就是智慧。上古之人在世时只认生活的智慧,这就是古时那些被称为“智者”(wise mensophi)之人的智慧。继上古之人之后的古人视理性的智慧为智慧,他们被称为“哲人”。但如今,许多人甚至将知识也称为智慧,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甚至连那些只是见多识广之人都被认为有智慧。智慧就这样从高峰跌入低谷。

有必要说说智慧在其起源、发展、因而完全状态上的性质。对人来说,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他的至内层;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占据它们之下的位置;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它们止于其上的脚凳。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它们之所以在人的至内层有它们的居所,是因为它们与天堂结合,并经由天堂与主结合。事实上,对人来说,唯独这些事物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它们之所以占据属灵层之下的位置,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结合,是这个世界的事物,也就是将世人联合起来,旨在能由他们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它们之所以构成脚凳,是因为它们与身体的五种感觉紧密结合,可以说是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和属于灵魂的至内在事物止于其上的最外在的位置。

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至内层;居于至内层的事物构成头,而它们之下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构成身体;最外在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脚,故显而易见,当这三者按适当秩序排列时,人就处于完美的状态。这时,它们流入的秩序也是一样的,即:构成头的事物流入身体,并经由身体流入脚。所以,属灵事物流入世俗事物,并经由世俗事物流入属世事物。由于属灵事物处于天堂之光,所以很明显,它们通过自己的光启示依次而来的事物,通过自己的热,也就是爱,赋予它们生机和活力。当这一切发生时,此人便获得智慧。

智慧既然属于生活,并因此属于理性,如前所述,那么问题来了,何为生活的智慧?简言之,这智慧就是:避恶,因为邪恶对灵魂有害,对国家有害,对身体有害;行善,因为良善对灵魂有益,对国家有益,对身体有益。这就是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所指的智慧,因为它通过避通奸之恶如灵魂、国家和身体的瘟疫而与这智慧结合。由于该智慧源自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故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智慧的状态。这也就理解了前面数次提及的内容,即:人越变得属灵,就越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人正是藉着教会的属灵事物而变得属灵。有关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163-165)。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6

SS86.看似对同一

SS86.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出现在圣言中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从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有祸了。(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委任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

耶和华以无法治愈的灾殃击打百姓,在怒气中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就是四散剃净的百姓,遭量度和践踏的民族。(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百姓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列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倾听。(以赛亚书34:1)

我已召你作百姓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列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我的旗帜。(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所有百姓和民族都必侍奉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使列族用俗语攻击他们,在百姓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以为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百姓和众多民族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面前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你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当中成为笑谈,在众民当中摇头。(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万民中愿意的都聚集起来。(诗篇47:3, 8–9)

愿百姓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将按公正审判万民,将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求你用待你百姓的恩惠记念我,使我乐你列族之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地方。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是因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这就是为何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因而处于智慧;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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