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9

129.⑽教会来自主

129.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如今,没有人否认,教会是主的,因是主的,故来自主。教会就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主的教会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圣言不仅来自主,而且还以它就是主的方式来自祂。在圣言中,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也是主。这正是“道(圣言)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是人生命的源头和光,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的意思。此外,教会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它在那些信祂的人当中;这信就是:祂就是神,救主和救赎主,耶和华我们的义,是进入羊圈,即教会必经之门;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父与祂为一;以及祂亲自所教导的其它事。我再重申一次,若不靠近主,没有人能信这些事,因为就像祂所教导的,祂是天地之神。还有谁当被靠近?还有谁能被靠近?祂与那些照其诫命生活的人同在,因为结合只在这类人身上才有可能。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翰福音14:21-24

爱就是结合,与主结合构成教会。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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