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9.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如今,没有人否认,教会是主的,因是主的,故来自主。教会就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主的教会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圣言不仅来自主,而且还以它就是主的方式来自祂。在圣言中,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也是主。这正是“道(圣言)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是人生命的源头和光,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的意思。此外,教会在那些靠近主的人当中,这是因为它在那些信祂的人当中;这信就是:祂就是神,救主和救赎主,耶和华我们的义,是进入羊圈,即教会必经之门;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父与祂为一;以及祂亲自所教导的其它事。我再重申一次,若不靠近主,没有人能信这些事,因为就像祂所教导的,祂是天地之神。还有谁当被靠近?还有谁能被靠近?祂与那些照其诫命生活的人同在,因为结合只在这类人身上才有可能。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翰福音14:21-24)
爱就是结合,与主结合构成教会。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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