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用来结合的媒介,这是因为就其本质而言,圣言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就其属天和属灵意义而言,这种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揭秘启示录》373,483,689,881节)。由此可知,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完美婚姻;由于圣言来自主,来自主之物也就是祂自己,故可知,当人阅读圣言,从中汲取真理时,主会另外赋予他良善。事实上,人看不见影响他的各种良善,因为他出于自己的理解力阅读圣言,理解力只会从中汲取属于它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真理。主将良善联结于这些真理,对此,理解力出于被启示时所流入的快乐而有所感觉。不过,这种内在情形只发生在那些以变得智慧为目的来阅读圣言的人身上;而那些想要从圣言学习纯正真理,并用这些真理形成自己里面的教会之人就有变得智慧的目的。相反,那些阅读圣言只是为了博学的荣耀之人,以及那些以为仅是阅读或聆听圣言就能产生信仰,并有助于得救,由此阅读圣言之人,则不会从主获得任何良善。因为后者的目的是想凭圣言中丝毫不含真理的纯粹话语来拯救自己;而前者的目的是想因博学而出名,这种目的不会与任何属灵良善结合,仅仅与出于世俗荣耀的属世快乐结合。圣言因是结合的媒介,故被称为旧约和新约,约表示结合。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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